根据校《院处发文西交人〔2017〕118号》、《机械工程学院科研项目绩效支出管理暂行办法(试 行)》,经院务会商定,机械工程学院关于科研项目绩效发放执行流程(试行)如下:
1、准则:科研项目绩效只能发给项目实际参与人员且为 项目执行做出实际贡献的人员,不得发放与项目无关
人员;
2、科研项目负责人填写《科研项目绩效支出发放申请表》(见附件1),系所长或支部书记审核签字;
3、科研项目负责人根据研究进度及工作业绩,通过财务处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提交发放清单,打印发放表;
4、每周五前,将《申请表》、《发放表》提交院科研办,学院科研副院长审核签字;
5、每周一,到院科研办取回《发放表》,提交校财务处。
附件1:《科研项目绩效支出发放申请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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